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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主开假证明瞒家属 神木县打井沟二矿瞒报死亡事故

2011-5-13 10:45 | 发布者: LPF2008 | 查看: 1520 | 评论: 0
摘要: 2011年4月15日晚11时多,神木县店塔镇杨火盘村打井沟二矿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死者名叫张远明,1971年1月20日出生,系陕西省镇安县回龙镇宏丰村2组人。据记者了解,该起事故被
矿主开假证明瞒家属 神木县打井沟二矿瞒报死亡事故

    2011年4月15日晚11时多,神木县店塔镇杨火盘村打井沟二矿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死者名叫张远明,1971年1月20日出生,系陕西省镇安县回龙镇宏丰村2组人。据记者了解,该起事故被矿上瞒报。  

    29日是张远明下葬后的第二天,记者在死者家中见到了其家人,妻子因为爱人去世过度伤心病卧在床,看有客人来访,她用极其低弱的声音使唤着他们15岁的儿子为我们沏茶倒水,4岁的小女儿趴在床边不停地吵闹“我要爸爸!”提起此事,妻子倪德芳黯然泪下。“张远明是去年冬月去打井沟二矿上班的,是矿上的带班。4月15日,他上的是中午12点——晚12点的班,在井下上班期间他告诉工友去寻找两节钢筋焊接好顶煤石用,去后再没了踪影,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几日后工友在井下发现了他。”“17日上午9点,我们家人接到老乡陈水林电话说他上班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放下电话便急切地前往神木,客运车快到西安时矿上人打电话说让直坐包茂高速的车到东胜。到后,矿方将我们家人安置在鄂尔多斯华宇名门小区的“草原之星商务宾馆”住下商谈事故处理事宜,经过8天极其艰难交涉,最后以54万元命价赔偿金同我们私了,还说要不答应就不管了。起初矿方只给21万元。事谈妥后,25日我们在鄂尔多斯殡仪馆里见到他冰冷的尸体,他头部受伤很严重,喉结处有一凹陷进去的伤痕,随后矿方安排殡仪馆里的灰色面包车将尸体送回我们家乡,28日下葬的。”知情人及家人如此讲。
    矿方谈事的是老板冯杰及包工老板许凤,家属方谈事的是弟弟张远志、妻子倪德芳等5人。
    家属及其知情人说,矿方为了掩盖事实,还特意在大柳塔一医院开了假证明,让我们家属签了字,并对矿工扬言,人拉到北京救活了。“出事3天后才找到人的,工友们帮抬上来的,死人怎么就复活了”。
    据矿工们讲,就今年四个月时间,该矿连月来发生事故。违规生产,超负荷劳动是导致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该矿上班每班次12小时工作时,而且拖欠矿工工资,次月发上月工资,张远明事故处理至今,矿上还拖欠死者两个月的工资,至今未给结付。
    记者通过陕西省煤炭安全监察网查询,该起事故被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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