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主开假证明瞒家属 神木县打井沟二矿瞒报死亡事故
2011-5-13 10:45 |
发布者: LPF2008 |
查看:
1520 |
评论:
0
摘要: 2011年4月15日晚11时多,神木县店塔镇杨火盘村打井沟二矿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死者名叫张远明,1971年1月20日出生,系陕西省镇安县回龙镇宏丰村2组人。据记者了解,该起事故被
矿主开假证明瞒家属 神木县打井沟二矿瞒报死亡事故
2011年4月15日晚11时多,神木县店塔镇杨火盘村打井沟二矿发生一起井下死亡事故,死者名叫张远明,1971年1月20日出生,系陕西省镇安县回龙镇宏丰村2组人。据记者了解,该起事故被矿上瞒报。
29日是张远明下葬后的第二天,记者在死者家中见到了其家人,妻子因为爱人去世过度伤心病卧在床,看有客人来访,她用极其低弱的声音使唤着他们15岁的儿子为我们沏茶倒水,4岁的小女儿趴在床边不停地吵闹“我要爸爸!”提起此事,妻子倪德芳黯然泪下。“张远明是去年冬月去打井沟二矿上班的,是矿上的带班。4月15日,他上的是中午12点——晚12点的班,在井下上班期间他告诉工友去寻找两节钢筋焊接好顶煤石用,去后再没了踪影,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几日后工友在井下发现了他。”“17日上午9点,我们家人接到老乡陈水林电话说他上班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放下电话便急切地前往神木,客运车快到西安时矿上人打电话说让直坐包茂高速的车到东胜。到后,矿方将我们家人安置在鄂尔多斯华宇名门小区的“草原之星商务宾馆”住下商谈事故处理事宜,经过8天极其艰难交涉,最后以54万元命价赔偿金同我们私了,还说要不答应就不管了。起初矿方只给21万元。事谈妥后,25日我们在鄂尔多斯殡仪馆里见到他冰冷的尸体,他头部受伤很严重,喉结处有一凹陷进去的伤痕,随后矿方安排殡仪馆里的灰色面包车将尸体送回我们家乡,28日下葬的。”知情人及家人如此讲。
矿方谈事的是老板冯杰及包工老板许凤,家属方谈事的是弟弟张远志、妻子倪德芳等5人。
家属及其知情人说,矿方为了掩盖事实,还特意在大柳塔一医院开了假证明,让我们家属签了字,并对矿工扬言,人拉到北京救活了。“出事3天后才找到人的,工友们帮抬上来的,死人怎么就复活了”。
据矿工们讲,就今年四个月时间,该矿连月来发生事故。违规生产,超负荷劳动是导致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该矿上班每班次12小时工作时,而且拖欠矿工工资,次月发上月工资,张远明事故处理至今,矿上还拖欠死者两个月的工资,至今未给结付。
记者通过陕西省煤炭安全监察网查询,该起事故被瞒报。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