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进厂一个月 被确诊为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
大学毕业后进入萝岗区一电子厂工作,一个月后被诊断为职业病三氯乙烯中毒。经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陆级。由于赔偿等不到解决,宋丽华的父亲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昨日下午,用人单位表示会积极配合处理。
上班一个月就患“麻疹” 宋丽华今年23岁,家住湖北省孝昌市孝昌县陡山乡合山村。2009年,宋丽华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毕业。同年9月24日,她与河源建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她的体检环节并无异常。 随后,宋丽华由公司外派到广州兴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门任生产辅助工,在SM T(表面组装技术)部做检验工,工作中需接触环保清洁剂等多种化学品。 “女儿的工作是检测别人用化学药品清洗过的电路板。”宋民生称,当时宋丽华只和建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兴森电子有限公司只有一张试工证件。而在宋丽华的试工证上,单位名称则是广州兴森快捷电路板科技有限公司。据宋民生介绍,两家兴森公司虽属于不同单位,但法人代表是同一个。 2009年10月28日,宋丽华感到身体不适,全身皮肤瘙痒红肿,起鸡皮状红斑,并伴有发烧、头痛的症状。随后,她先后到广州多家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荨麻疹。 为了休息治疗,宋丽华向厂方递交请假条。“厂方得知我得传染病之后,就将我隔离,不仅不报销医药费而且无人过问。”宋民生拿出一份说明,告诉记者这是宋丽华亲笔所写,说明中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 2009年11月19日,家人把宋丽华接回湖北老家。 经鉴定为三氯乙烯中毒 回到老家后,宋丽华先后到湖北省多家医院就医,医生均表示宋丽华所患并非荨麻疹,疑为化学物质中毒。 “车间内确实有诸多有毒化学物质,其中很多挥发性很强。”宋民生称,其女儿工作的车间密封性和排气通风设施都很差,但公司并未配发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安全用品。 在一份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对兴森快捷电路板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书中,南都记者看到,在送检的样品环保清洁剂内,挥发性有机成分百分含量结果,其中三氯乙烯高达94.14%。 2010年5月19日,经广州市卫生局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宋丽华为职业病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2010年6月14日,经广州市萝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宋丽华确认为工伤。2011年1月,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宋丽华伤残等级为陆级。 今年2月,宋民生向萝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工单位回应会配合处理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电话联系河源建智人力资源公司客服主任林增萍。据其介绍,“直到2010年4月20日,宋民生找到河源公司,称宋丽华得了荨麻疹,属于工伤。他索要赔偿50多万元,要求很不合理。”林增萍称,公司随后要求宋丽华先去做医学鉴定。 林增萍表示,公司推荐的用人单位都是合法的并做过初步质评。宋丽华的鉴定报告出来了,用人单位推卸不了责任,河源公司也同样负有责任。“经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兴森电子有限公司同意和我们公司各出5万元,先后分两次支付给了宋民生。” “用人单位也表示工资和赔偿费用都会配合法院的判决,并希望一次性解决。”林增萍称,会和用人单位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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