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安全疏散通道变成“死亡之路”
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自5月1日正式实施。当天笔者随同消防监督人员,对江苏省扬州市区部分社会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很多单位存有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等隐患。某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经理居然说:“我们这是宾馆,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防火门经常关着不现实。” 或许在那位经理看来,安全疏散楼梯只是一部普通的楼梯,主要是在停电时电梯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发挥一点作用,故而作为封闭楼梯间的安全屏障——防火门关不关就无所谓了。殊不知,安全疏散楼梯是建筑失火后的逃生通道,既要满足快速疏散的条件,更要保证安全。如果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没有关闭,烟气就很容易进入楼梯,把本该安全的疏散通道,变成弥漫着有毒烟气的“死亡之路”。因此,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属常闭式防火门的应当保持常闭;设置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的,应当保证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从历年的火灾亡人案例来看,丧生火海的人有不少是因为安全疏散通道被堵、防火门失去作用、安全出口被锁闭等导致人员无法逃生,酿成了惨剧! 防火与防盗的矛盾如何解决,群众忘记随手关门的问题如何解决,人流量大与防火门需要关闭的矛盾如何解决?一些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应用解决了部分难题。比如,已经在普遍使用的闭门器,能够自动关门;大部分超市安装在防火门上的电磁阀,平时处于锁闭状态,一旦断电或大力推撞就会打开;还有一种常开式防火门,通过电磁阀使防火门保持开启状态方便人员出入,一旦发生火灾,通过自动消防设施联动,电磁阀自动释放,使防火门回到闭合状态。由此可见,那位经理说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总之,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的安全,消防部门的依法监管,单位的全面负责,公民的积极参与,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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