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露天煤矿疑无证用地5年 7千村民住危窑
6月,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东部,中国最大的产煤旗县准格尔旗,绿色已经爬满了大小山坡。但在号称“中国设计产能最大的露天煤矿”——哈尔乌素矿,绿色被成片地揭开,裸露着黑灰色的泥土和石块。 自2006年5月开工建设至今,这座露天煤矿把多座山坡挖成了盆地,这期间不仅吞并了成片成片的绿色,还“吞并”了一个又一个的村庄。征地拆迁成了这个矿区近年来的一大主题。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哈尔乌素矿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而正因为此,在其征地拆迁过程中,位于矿区中心位置的黑岱沟村石宝兔社多户村民拒绝搬迁。
5月31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在机器轰鸣、尘土飞扬的矿区中心,近10口窑洞里还有村民的身影,各类家具也均未搬走,窑壁和窑顶上,一条条裂缝蔓延开来,多个烟囱和窑口出现坍塌。而就在窑洞背后不远的山上,爆破每天都在进行。
7户村民住在危窑中
2月12日,韩永清收到了一张盖着红色印章的通知单,他拿着单子在院里看了半天才把字认全。通知来自哈尔乌素煤矿的经营者——中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醒他继续住在窑洞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放炮的地震波会造成窑洞坍塌,二是飞石会砸伤你们”。
事实上,这些早已不用任何人提醒——他家的3口窑洞从煤矿开始生产以来就不断地出现裂缝,左边第一个窑洞口还在一次放炮时塌下了一大片土。为此,这个10口之家只留下64岁的韩永清一人住在窑里。“我不走,我还要在这儿种地,出去了靠什么生活?”韩永清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像这张通知一样的提醒,韩永清时不时就会收到,或者口头的,或者书面的,目的就是要让他尽快搬离窑洞,搬离矿区。就在收到这次通知的前14天,他还收到了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语气强硬的一张《限期搬迁通知书》:“你们至今未搬家并将房屋拆除,现已严重影响到该项目的正常施工”,“限你们于2011年2月20日前搬迁”。
相关资料显示,黑岱沟村石宝兔社共有101户村民,自2006年哈尔乌素矿征地工作开始以来,陆续有95户已搬出了位于矿区中心的村子,住进安置房。如今,只剩下韩永清等6户村民仍有人居住村中。
《法制日报》记者来到石宝兔社时,已经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曾经居住过百余户人家的村子,大多数窑洞被埋在了土石之下,少量仅露出些残留的痕迹。只有韩永清、刘挨兵等6户人家的窑还完整地保留着,贴着对联,放着电视,住着老人。
“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准时要放炮,就在我们窑洞后边不远,一放炮这儿就开始晃,往下掉土。”多名老人向记者描述了放炮时的场景,并领着记者仔细查看屋子里密布的裂缝。而比裂缝更直观的,是窑洞口、烟囱甚至窑顶的坍塌,有的窑洞、牲口圈甚至要用柱子顶着。
征地5年,却还有村民住在如此危险的地带,其原因何在?韩永清的说法是,“他们(哈尔乌素矿)没有合法的征地拆迁手续,我也没有在搬迁协议上签字,这房子是我的,我还要种田”。
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
已开工建设近5年,征用周边多个村庄土地的“全国最大露天矿项目”,是否真的没有合法拆迁手续?为求证韩永清的说法,《法制日报》记者前往准格尔旗相关部门进行采访。
据准格尔旗委宣传部部长张银银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准能哈尔乌素露天矿于2005年5月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立项,2006年3月开始附着物及土地外业调查并逐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更关键的是,在记者前往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给记者出具的一份落款为准格尔旗旗委、旗政府的情况说明文件中明确指出:“目前,哈尔乌素露天矿土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这即意味着,已开工建设5年之久的煤矿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记者随后前往准能公司,该公司宣传中心主任赵峰向记者提供了国土部对该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函及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核准批复。并出具说明材料称:“用地报批手续已于2008年6月19日逐级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并通过了8个处室中7个处室的审查,只有资源处提出,哈尔乌素露天矿压覆了另一个公司的煤矿资源,必须与该公司签订‘同意压覆协议’后才可办理报批手续。”
记者问,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进行征地拆迁甚至开工建设?准能公司党工部一名姓高的部长说,只要得到国家发改委的项目核准就可以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而据记者了解,准能公司开展的并非“前期准备”工作。张银银提供的材料显示,2006年5月,哈尔乌素露天矿开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并进行了处罚。然而处罚过后的哈尔乌素矿并没有停下生产的脚步。
2008年10月,哈尔乌素露公开向媒体表示,该矿已进入投产阶段,预计当年第四季度就能产煤700万吨。此后的相关报道还显示,这个年设计产煤2000万吨的中国第一大露天矿,在2009年产煤1412万吨,2010年产煤1900万吨。这些数据均表明,该矿已基本进入正式生产。
煤矿自认存瑕疵
自2006年哈尔乌素矿开工以来,哈尔乌素矿与村民就陷入了冲突之中。矿方认为,他们已支付了全部拆迁补偿费,而且标准颇高,村民们还不搬走是占用了矿区的地;而村民们认为,哈尔乌素矿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就还是村民自己的。
“我们的损失也非常大,也是受害方,就因为这几户村民夹在其中,我们的工程车不得不绕道行驶,这一绕,一年的损失就是5000万元。”准能公司党工部高副部长对记者说。
而村民一方对公司的不满也不言而喻。村民张挨兵告诉记者,近5年间,公司曾多次和村民发生冲突。2007年9月10日,7名村民听到矿区又在放炮后,前往阻止,被治安拘留10天。10天后出来时,张挨兵的窑已被掩埋在土石之下。2010年6月4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一名村民的鼻梁骨被打断。
5年间,地方政府的态度也发生了大逆转。2006年被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处罚时,哈尔乌素矿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近5年后的哈尔乌素矿同样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然而当地国土部门不仅不予处罚,反而以“严重影响项目施工”为由向村民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
而因未取得土地使用证造成的征地手续不完备,由此造成征地拆迁补偿操作混乱,正是矿方与村民之间冲突的根源。张银银告诉记者:“正是因为存在瑕疵,才给村民留下了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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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毯式”排查矿业秩序
据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2日电 记者张云龙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部署矿山治理整顿工作,要求抓紧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矿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要立即停建、停产,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建、复产;对于拒不执行的要从严从重查处。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在全区矿山治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利用6月份一个月的时间,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各盟市、旗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治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自纠。
他强调,凡是查实企业存在无证生产、占地补偿不到位、生产运输等环节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或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都要勒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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