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山市开始实施《中山市无证焊接作业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据介绍,《办法》实施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无证焊接作业,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接受电话、书面举报共16宗。其中5宗查证属实,5宗不属实,6宗处于调查阶段。5个被查处的违法用工单位分别是西区高盛达百货行、东升镇得劳斯集装箱厂、火炬开发区广东天富集团电器有限公司工程部、小榄镇亿成抛光设备厂、南朗镇关塘东桠村长顺五金厂。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已对这5宗查证属实的举报进行了立案,并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4家违法用工单位分别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16宗举报却有5宗查证不属实,中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认为取证难是举报查证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是无证焊工流动性比较大,往往在接到举报的当天,无证焊工已经离开;其次是在固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普通市民无法直接看出其是否持证上岗,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调查。虽然举报率不高,但据资料显示,仅8月份,该局焊工培训班就开了6期,培训了310人,而2010年该局全年培训焊工仅831人。《办法》的推动力正在悄然显现。 中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市民群众,在雇用焊工从事焊接作业时,一定要验明所聘请的焊工是否持有焊工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以防因无证焊工违章作业引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从而导致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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