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立法严管危化品运输
2011-10-21 10:1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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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报
摘要: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载危化品,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危化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针对近年来浙江省危化品运输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状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划定、调整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者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确实无法避开的,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载危化品,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危化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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