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在消防管理上,联邦政府并不直接领导州县的消防队伍,总统下属的联邦灾害事故处理委员会下设国家消防管理局,该局经费来自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拨款除部分用于消防局的开支外,大部分用于支持政府和私人的标准化和研究项目,还有一部分用于支援州的消防组织。美国消防局现任局长是一名黑人女性卡里·伯里·布朗,经克林顿总统提名,于1994年5月25日由参议院最后批准被任命该职。 美国消防协会 美国消防协会(NFPA)成立于1896年,为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实行董事会管理体制。现有会员6万多名,来自世界上70多个国家,其中包括3名中国籍会员(据了解皆非消防系统人士)。该协会有30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 70多人为专业技术人员,另有5000多人参与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但不算固定工作人员。 美国消防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出版物销售收入;2.会费;3.举办研讨会的收入;4.研究基金;5.社会赞助。其最主要的经费收入为出版物销售收入,约占全部收入的63%,而其最大的支出也是用于出版物,约占全部支出的57%.。该协会的主要工作是:制修订各类消防标准和规范;出版与消防业务相关的出版物,其中最着名是“国家消防规范集”(NATIONAL FIRE CODES,包括 NFPA规范、标准、推荐范例、手册及指南)和 NFPA杂志(NFPA JOUR-NAL);举办不同主题的消防研讨会和培DI班;参与重大火灾的原因调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美国的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专职消防和志愿(或预备)消防队的主要区别是专职人员有规定的上班时间并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而后者只要求参加消防会议、训练和灭火战斗,一般没有报酬。 美国的志愿消防队与我国的志愿消防队在概念上有本质的差别。志愿消防队和志愿消防协会在美国是最早的消防组织形式。主要靠集资募捐购置消防设备和维持开支,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资助,这一形式曾在早期的美国消防中起了主要作用。现在美国一些州的城市,无论属于哪一种组织形式,都仍有一些志愿消防队(站)。他们有集中的消防设备、车辆和通讯系统。因财力的限制,无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他们的队员都是居住在本地区的青壮年,有自己的职业。在本地区发生火灾时,即使正在上班,也可被召回消防队参加灭火战斗。 美国大多数大、中城市只用专职消防员,有些城镇两者兼有,也有的地方消防官员和车辆操作人员是专职的,其他队员是志愿人员,采用何种形式主要取决于当地财政、人员和火灾危险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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