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
摘要: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和《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管三函[20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社团组织,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7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我们组织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等单位分别起草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2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就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12月26日之前,将你单位对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其理由说明填入《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寄送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并将其电子文档发到指定电子邮箱(shiqingsong2011@126.com)。
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表》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石青松,010-64250627转809。
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石青松,010-64250627转809(《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蒋顺平,010-84885707(《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标准征求意见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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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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