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汉寿县龙阳镇(创业桥、么河桥)危桥重建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2]112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龙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省投资和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龙阳镇(创业桥、么河桥)危桥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创业桥位于龙阳镇Y908线K0+582;么河桥位于龙阳镇C389线K0+900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创业桥和么河桥重建,创业桥桥长19.02米,桥宽8米,为1×8
米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矩形板,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面横坡2%,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么河桥桥长25.02米,桥宽8米,为2×8米现浇普通钢筋混凝土矩形板,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墩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
2.4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各: 60 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土建、桥梁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一标段:壹万元整;二标段:捌仟元整(详见招标文件16.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且已在投标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新办公楼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汉寿县龙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南正街
联 系人:刘耀安
电 话:(0736)28614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0)1378663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