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7号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11-2014);
二、《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712-2014);
三、《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3-2014);
四、《固体废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4-2014);
五、《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
六、《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2014);
七、《土壤质量 全氮的测定 凯氏法》(HJ 717-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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