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7年12月5日被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此公告业经卫生部陈啸宏会签)
附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制定本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一、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二、射线装置分类表
常用的射线装置按下列表进行分类。
装置类别 |
医用射线装置 |
非医用射线装置 |
Ⅰ射线装置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医用加速器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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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射线装置 |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
工业探伤加速器 |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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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治疗装置 |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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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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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用加速器 |
中子发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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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深部治疗机 |
工业用X射线CT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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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
X射线探伤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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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射线装置 |
医用X射线CT机 |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
X射线衍射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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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摄影装置 |
兽医用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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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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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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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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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