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9号
关于发布《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6-2017);
二、《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7-2017);
三、《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868-2017);
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69-2017);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870-2017);
七、《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HJ 871-2017);
八、《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HJ 872-2017);
九、《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 873-2017);
十、《固体废物 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874-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12月7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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