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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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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环大气[2018]132号

颁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等多部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18-10-23生效日期:2018-10-23

  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洛阳、三门峡、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省于2018年10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锅炉综合整治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8年11月1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2018年11月起,各相关省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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