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国家法律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8-12-29生效日期:2018-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七条中的“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修改为“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港口理货服务标准和规范。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当公正、准确地办理理货业务;不得兼营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货物装卸经营业务和仓储经营业务。”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三)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九条,修改为:“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或者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七条,删去该条第二项中的“或者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第三项中的“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第四项中的“港口理货”。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地区相关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4年第2批 总第14批)的公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
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污染防治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