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邮政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铁路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年12月30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