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等90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现予公告。
附件:2019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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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唐山满旺矿山能源有限公司矿山分公司等90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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