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19〕11号
现发布《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等4项卫生健康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28—2019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代替GBZ 128—2016);
GBZ 139—2019 稀土生产场所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39—2002)。
二、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667—2019 机械臂放射治疗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三、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668—2019 公共地下建筑及地热水应用中氡的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16—2002和GBZ 124—2002)。
上述标准自2020年4月1 日起施行,GBZ 128—2016、GBZ 139—2002、GBZ 116—2002、124—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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