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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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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应急〔2020〕5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2-28生效日期:2020-02-28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2月28日

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局党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带动党支部健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知行合一的长效机制。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若干规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摆在突出位置,把全会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对处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全员轮训,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对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的核心要义,珍惜大好机遇,认清职责使命,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改革创新,构建职责明晰的应急管理体系

  (四)大力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深化职能融合重塑,健全完善各级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推进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网络。探索建立灾害事故信息直报应急管理部门机制,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积极落实《京津冀三地应急救援框架协议》,推进信息互通、工作互联、资源共享、成果共建制度创新和工作联动的路径模式。(指挥中心牵头,灾害救援处、救援预案处、科技信息化处、组织人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务实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组织推动市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新一轮修订工作,指导各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专题培训。推动市、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时效性、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检验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总体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会同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救援预案处牵头,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火灾防治处、救灾保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建立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清单,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重点工程建设责任。突出抓好会议、通报、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落实。发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巡查以及督办、通报等手段的作用,修订《2020年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惩戒激励措施和警示约谈机制。(综合协调处、救灾保障处、指挥中心、灾害救援处、救援预案处、火灾防治处、督查工作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七)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完成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管控。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大智能化监管工作力度和辐射面。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落实,建立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扎实推进“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实施精准治理。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冶金企业煤气使用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治理。突出高危复杂、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防范,协调推进消防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隐患治理。健全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现场评审规范,修订安全评价机构分级管理办法,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内部过程控制程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建立行业组织。(危化监管处、安全基础处、综合协调处、火灾防治处、规划发展处、科技信息化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切实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坚持分级负责、行业管理,完善覆盖各灾种、各环节的有效灾害防治体系,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制度,建立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研判机制。编制(修订)灾害风险图与风险区划图、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推进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推进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健全防汛和台风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年度救灾物资采购计划,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物资年度储备工作。(救灾保障处、灾害救援处、综合协调处、调查统计处、火灾防治处、科技信息化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将重点行业全部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系统,在全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按照应急部统一安排,启动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力争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机构;按照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和风险等级,区别好中差企业,落实差异化精准执法。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本质问题,提升安全水平。(政策法规处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的处室及教育训练处、调查统计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切实提高应急指挥救援能力。推动构建“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应急值守和指挥救援新格局。全面加强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值守、信息收集与报送、现场指挥处置等工作,着力构建部门信息高效共享互通的网格化体系。围绕“促进能力升级,提升打赢能力”目标,深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术研究,强化实战训练和专业科目救援训练。加快推进《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着眼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开展应急救援能力培训,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建立健全发动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救灾机制。统筹抓好应急救援航空联动建设。(指挥中心、科技信息化处、教育训练处、救援预案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十一)推动形成更加完备科学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高质量编制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等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的修订出台。(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灾害救援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二)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实战化应用水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电子政务网、卫星通讯网络及卫星地面站、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等应急指挥场所信息化配套建设,依托移动指挥车辆、单兵装备、机器人、无人机等现场信息感知设备建立移动指挥系统,同步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对现场处置的感知网络系统融合。依托有关机构、企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打造应急管理技术联合创新中心,形成应急管理领域链条式的成果共创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科技与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鼓励相关团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先进适用装备的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能力。(科技信息化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三)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制定完善引导专业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以保险机构为纽带的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强化灾害事故预防。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推动解决一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短板。制定出台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应急管理行业领域的专家技术队伍,提升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议案办理水平;积极发挥投诉举报奖励的杠杆作用,提升信访服务事项办理质量,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矛盾焦点转化为增强应急治理效能的风向标和推动力。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有关技能纳入各级中小学校课堂教育,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管理指标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网格员作用,推动引导基层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大居民应对火灾、内涝、地震、气象等灾害事故应急避险常识和自救互救演练指导和组织,提升群众参与度。(规划发展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灾害救援处、救援预案处、综合协调处等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生动讲好应急救援和应急人故事。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警示宣传。统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等创建和动态管理,健全完善标准评价体系。统筹推动安全教育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考评机制,督促考试机构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新闻宣传处、综合协调处、救灾保障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为应急管理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十五)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引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聚焦关键少数,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努力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岗位建功和岗位实践活动,着力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局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机关、准军事化机关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大讲堂”,着力提升干部政治信仰、思想觉悟、道德规范、专业能力水平。践行“好干部”标准,更加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相关规定,激励干部“充满激情、创新竞进、担当作为”。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干部交流机制,逐步解决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建设敢于担当尽责、攻城拔寨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组织人事处、教育训练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风险防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盯牢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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