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排查核实,确定1506个单位为中山市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91个单位为中山市2021年火灾高危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附件:1.中山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中山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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