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东莞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莞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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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东莞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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