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有关事项的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有关事项的意见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市监特设发〔2022〕87号

颁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22-09-26生效日期:2022-09-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以下简称新版规程)已由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26号公告发布,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版规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监管的范围

  新版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工厂厂区、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的界定范围,在上述“三区”内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应当严格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进行监管。

  二、关于场车的生产

  (一)场车生产单位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换证时,通过委托生产方式制造的场车产品,可以作为被委托方的生产业绩,但不得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业绩。

  (二)在场车首次办理使用登记前为其增加防爆功能的活动,视为场车的制造而非改造活动。

  三、关于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一)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在场车产权单位所在地办理使用登记;对跨行政区域流动作业的场车,使用地市场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使用单位重复办理使用登记。

  (二)场车定期(首次)检验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不要求必须由产权单位所在地或使用地的检验机构实施。

  (三)新版规程提出了叉车安全监控装置检查的要求,考虑到制造单位实际生产过程中需要准备有关硬件、软件和安装调试工作,提出以下过渡措施:

  1.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检验机构实施定期(首次)检验时,检验项目应当包含安全监控装置检查。同时,鼓励制造单位积极推动产品升级,提前安装安全监控装置。

  2. 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定期(首次)检验可以不包含相应项目。但对安装有安全监控装置的上述叉车,定期(首次)检验应当包含相应项目。同时,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提高使用安全性。

  (四)对制造日期在2022年12月1日前的场车,定期(首次)检验时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及铭牌的要求可按照原规程执行,上述资料中未明确但检验报告中应当填写的内容,可通过其他随机文件或车辆实际情况确定。

  四、关于型式试验

  (一)新版规程对场车的型式试验项目、内容和覆盖原则进行了优化和完善。2022年12月1日后出具的场车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应当符合新版规程要求。

  (二)按照旧版规程出具的型式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1日。其间,制造单位可向原型式试验机构提出证书转化申请,原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办理,并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型式试验的有关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核实证书转化所需要的信息,按照新版规程要求的型式试验项目和内容核查原报告。对于型式试验项目和内容存在差异的,进行差异项目的补充试验并出具补充报告,换发型式试验证书;对于不存在差异的,直接换发型式试验证书。

  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同地区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同专业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办事指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东莞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2024年修订)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办事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