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粮食和储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
现将《“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应急管理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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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粮食和储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
现将《“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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