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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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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晋交安监发[2023]1号

颁布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4-17生效日期:2023-04-17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山西交控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发展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出台落实举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重要内容,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加强理性思考,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提高交通运输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二)明确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交通运输发展全局来谋划推动,按照省政府“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保持严的主基调,拿出实的硬措施,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压实“两个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公布分级监管名录,制定分类标准,健全企业安全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制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管理系统化和岗位操作规范化。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配齐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和安全考核制度。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五)加强执法检查。各市交通运输局要编制落实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完善检查手册。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两客一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养护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面整改、彻底治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落实停产整顿规定,严防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过程再发生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广“互联网+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在线指导、远程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

  三、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走深走实

  (六)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管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严格实施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工验收等阶段的安全评价。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建立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和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责监管的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应通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原审批决定。

  (七)强化过程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风险巡查,动态评估,摸清风险底数。在建和运营高速公路、“两客一危”企业要全面完成风险评估,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完善重大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实施风险预警,工程建设推行地质超前预报,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制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防控智慧化水平。

  (八)精准治理隐患。健全落实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隐患定期通报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隐患严治,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区,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

  四、着眼本质安全,深化专项整治

  (九)道路运输领域。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集中治理“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运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定《山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离线、掉线、故意损坏设备等逃避监管行为,积极鼓励危货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每月对平台运行进行考核通报,每季度进行抽查调度,加大整改力度,通过重点抓、反复抓,力争年底实现全省重点营运车辆电子运单覆盖率从80%提升至90%、轨迹完整率从97%提升至99%、动态监控上线率从84%提升至100%。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出车前、收车后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十)公路运营领域。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加强养护施工、安全设施、控制区布置和现场作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强化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实施“安全精品路”创建及隧道安全等级提升工程,开展忻保高速公路安全隐患系统治理,提升国道G208、G239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推进高速公路老旧桥梁加固改造和普通国省道危桥动态清零。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70公里,危桥改造159座。开展农村公路边坡治理,在路侧深度超过30米且无护栏的险要路侧加装护栏。

  (十一)工程建设领域。压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经费足额投入,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实现全覆盖。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推行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开展“两区三厂”、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预警预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建设。

  (十二)城市客运领域。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脱轨相撞、保护区结构破坏、大客流踩踏,城市公共汽电车跨河桥梁、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等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工作。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线路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线路和车辆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严把准入关口,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不得投入运营。定期对营运车辆检验检测,加强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

  (十三)水路运输领域。加强涉客船舶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营运渡口、码头、船舶信息化监管结果应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查处船舶脱管脱检、超载超员、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和禁限航管控措施。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四)铁路沿线安全。制定《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指南》,发挥联席会议和“双段长”制作用,持续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常态化治理。加大铁路路外伤亡管控力度,加强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加强事故易发多发地段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公铁立交建设及护栏设置,强化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的排查治理,积极推进道口“平改立”。

  邮政、民航领域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专项整治。

  五、开展示范创建,打造平安公路

  (十五)开展平安文明高速公路创建工程。深入开展平安文明高速公路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建立平安文明高速公路评价、验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先创后评、以奖代补创建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参与“平安文明高速公路”创建,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

  (十六)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危货车辆专用停车区建设。根据《山西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与服务区停放安全管理办法》《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技术指南》,完成在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危货车辆停车区改造和危货车辆交通标志系统设置,实现危货车辆停车区统一施划、统一标识、统一管理。

  六、提升快速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十七)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备案,制定配套应急操作手册,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后评估。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物资装备保障。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运力和物资储备标准和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及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西)储备中心建设工作和朔州、晋中、临汾3个省级物资储备库建设。

  (十九)有效应对处置事故灾害。指导完善先期救援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各级应急响应指挥体系启动机制,精准抓住“窗口期”,防止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气象、地质、应急、公安等多部门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

  七、加强支撑保障

  (二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培训考核,“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50辆以上规模的普货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达到100%。加强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二十一)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开展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例库,制作宣传教育片,定期开展安全案例评析、现身说法,以案为戒、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实效。

  (二十二)实施科技兴安。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风险感知、防控预警、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重载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试点工作。推进“货车刹车器温度监测预警”“隧道监控监测”等监测设备的应用。开展应急单兵作战设备、隧道应急救援机器人等安全领域新产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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