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我厅制定《2023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青海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23〕33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青海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青平安办〔2023〕17号)精神,紧紧围绕房屋市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健全安全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做出了住建行业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不断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学习宣传专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深入基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要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结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办好各项宣传活动。坚决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工作、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九个一”责任制。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违规动火事故案例为主题,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要坚决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一会三卡”(安全生产班前会、安全检查提示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应急处置信息卡)和“三个一”安全教育管理(每日早晨不少于10分钟组织一次工人安全教育,每周一组织工人开展一次自我检视,每月第一天组织管理人员报告一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大排查”活动,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和应急避险知识上墙上网,定期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安全月期间对各市(州)开展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上半年“双随机”暨春季开复工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及危大工程系统使用等内容的培训工作。
(三)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鼓励全员查找身边隐患。
各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区和行业实际,发掘、报道和表彰一批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曝光违法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主动对外公布,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新浪微博“青海安全明白人”话题,通过微博留言讨论,晒出身边安全事,发现身边隐患点,掀起人人关注安全、学习安全、监督安全的舆论高潮。
(四)精准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广泛吹响应急避险“安全哨”。
市(州)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燃气、物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观摩会。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组织一线员工(班组)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企业在建筑工地、厂(场)区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安全生产宣传物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督促企业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和“青海省应急科普系列动画宣传片”展播,积极参与全国“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6月中旬在西宁市绿城·锦玉园(主会场)、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分会场)召开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暨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
(五)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地区实际工作情况,灵活选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各级住建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访谈节目,并对节目内容进行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专业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计划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人人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管理水平。明确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二)创新工作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好主题宣讲教育、安全警示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安全排查整治等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营造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实效。要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于2023年6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活动图片、视频资料、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 。 |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场,参与()人次;
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篇;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口是□否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发布有关信息()条。 |
2.大力宣传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 任。 |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场、参与人数()人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场,参与()人次;
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场,参与()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场,参与()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场,参与()人次;
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次。 |
3.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鼓励 全员查找身边隐患。 |
在地方媒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个。
组织()人次参加“青海安全明白人”微博话题讨论,共发布有关博文()条。 |
4.精准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广泛吹响应急避险“安全哨”。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场,参与()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
转发观看“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和“青海省应急科普系列动画宣传片”()次,参与()人次;
参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人,答题()人次; |
5.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大家谈”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场、参与()人次,网络直播()场、()人观看;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人次观看学习我省“安全生产大家谈”访谈节目。 |
6.其他特色活动 |
活动名称(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