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青安办〔2023〕55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7-13生效日期:2023-07-13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化工园区建设及日常安全管理。根据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严格按照《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结合《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终期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有关工作任务,坚持“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工作主线,持续完善“一园一策”,各责任部门主动靠前、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西宁市、海西州政府要抓紧组织完成化工园区的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抓紧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和园区完成化工园区产业规划、“禁限控”目录等制定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抓紧完成化工园区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审定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做好化工园区规划选址、建设布局、功能分区及“四至”范围等的审定工作,确保化工园区严格依法用地,符合国土空间等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抓紧组织做好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消防设施建设等工作。今年11月30日前,甘河工业园区化工区、格尔木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完成园区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已认定化工园区未按期达到一般安全风险等级(C级)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相关主管部门报请省政府取消化工园区认定资格。

  二、严格落实化工园区项目准入管理

  化工园区之外不得引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对化工园区外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立项、安全“三同时”审查审批等手续。不在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作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不得批准进行改、扩建(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经评估复核确定的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B级)化工园区,不得承接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生产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化工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三、新增化工园区严格执行准入标准

  新设立的化工园区要严格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修订<青海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工信原〔2022〕244号)所明确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遵循“自主申报、部门审核、综合认定”原则进行申报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主管部门对化工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设立化工园区满足一般安全风险等级(C级)标准要求。

  联系人:张得良,联系电话:0971—6151609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同地区相关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理管理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0年修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