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发电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故起数同比增加,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治不扎实、设备运维管理不认真等问题,发电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正值机组秋检高峰期和迎峰度冬准备期,检修现场多、作业环节多、外包队伍多、参与人员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为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及时排查整治责任制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不落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空转虚转等突出问题,并严格追责问责。
二、加强生产作业过程管控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机组运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缺陷隐患,保障设备良好工况。要加强机组检修、技改、调试等生产作业过程管控,深入论证工作方案,增强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检修技改质量水平;认真开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熟悉设备性能、运行机理、作业区域及周边的风险隐患,掌握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措施;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
三、强化重点部位环节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分析发电事故易发区域、环节、时段等规律,突出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问题。火电企业要重点排查高压蒸汽管道阀门、燃料系统、灰粉系统、脱硫脱硝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以及密闭空间、高处、动火、带电、吊装、带压、夜间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管理漏洞,严格落实两票三制,完善安全保护和现场监护等措施。水电企业要在汛后全面排查水工建筑物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渗漏、裂缝、塌陷、隆起及变形等异常情况;要严密监测库区及周边地质灾害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四、加强外包安全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将外包队伍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严格审查外包队伍人员的资质、能力和安全生产历史业绩等条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外包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岗位采取不同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增强外包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成效。要加强外包作业管理,采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全程掌握外包队伍和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等情况。
五、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汇总掌握辖区发电检修、技改等大规模、长时段集中作业现场分布情况,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发电企业、特别是事故企业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混乱、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及其人员,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产、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从严从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