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沪市监特种〔2024〕0060 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24-02-22生效日期:2024-02-22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4年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人民城市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强责任、除隐患、促规范、提效能”为主线,努力提升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解决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事关社会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一、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共治体系

  1.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融合推进“两个规定”落实和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优化完善“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持续有效运行,指导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和抽查考核,着力提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潜在隐患可排查、管控措施有落实。

  2.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合力,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巩固双重预防机制在医疗卫生、轨道交通、商业公共场所、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成效,拓展智慧监管在游览接待、商业场所等领域的应用;深化部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行业共性问题隐患。

  3.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标质量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要求,完善属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规范考核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特种设备履职规范性建设,健全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督查督导、考核评价等制度,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对各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效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引导督促各区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哨兵”作用,实现制度下延、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4.抓实检验检测责任。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整顿,切实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立足本市实际,务实推进检验检测改革,准确把握检验机构改革方向,坚持系统内检验机构公益性和完整性,更好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风险研判等方面对监察工作的支撑力度,高质量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保障性检验工作。

 二、锚定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5.规范常规监督检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全过程应用综合监管系统,严格规范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检查实施、隐患整改、监察指令等工作。要结合本市和区域实际,坚持“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合理制定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检查覆盖率,加大重点单位抽查比例,提高检查针对性。要严格检查计划执行,规范检查程序,加强隐患闭环整改,确保计划执行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100%;要加强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检查实效性。

  6.深化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启动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电梯、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等重点设备,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解决调压箱(柜)内压力容器、调压站内燃气管道历史遗留问题,做到“旧账还清、新账不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杜绝安全隐患出现“回潮”;着眼长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推进老旧电梯隐患治理,规范加装电梯后续管理,强化维保单位监管。开展长期停用设备底数清理行动,对综合监管系统内长期处于“停用状态”的设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核查清理,切实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台账实。开展场车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切实降低场车事故发生率。切实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7.做实证后监督检查。加大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抽查力度,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要100%实施抽查。要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强化检查后处理工作,做好检查结果等信息的社会公开公示,探索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抽查,加强源头把关,督促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实施评审行为;加强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8.强化打非治违行动。坚持“严”字当头抓执法,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为抓手,握指成拳、精准发力,加大对事故易发高发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以及安全风险较高的涉危化特种设备、公用燃气管道等设备的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企业,规范一个行业领域,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以市局“十佳案例”评选为标杆,适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典型案例评选,不断规范办案行为,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质效

  9.全面推进智慧监管。以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上海)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本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努力实现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合系统,归集全量数据,打造特种设备智能驾驶舱。深化智慧电梯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提高电梯远程监测覆盖率,提升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上海电梯应急指挥中心集成功能,确保电梯突发事件实时监测、及时响应、快速处置。持续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完善智慧气瓶建设,丰富应用场景,实现气瓶超期充装、流转异常等预警告警功能。探索推动智慧监管在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的拓展应用。

  10.着力强化信用监管。持续理清重点监管对象底数,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方式方法主动运用到特种设备监管,深入到各个环节,形成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治本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在重点领域应用,发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质量与信用评价规范》,在电梯维保领域先行试点信用监管模式,优化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模型。持续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工作完成率100%,依法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公布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11.持续推进监管改革。全面推进电梯监管改革,扩大按需维保范围,加强按需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深化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有效衔接。加强保险等机制在电梯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持续强化电梯安全风险应对能力。深入推进大型游乐设施(含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鼓励应用网上督查、网上监管等手段,拓展“非接触式监管”新模式。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智能申报和审批服务,探索智能技术审查。加强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聚焦全程网办率和办结率,重点对各区特种设备业务全程网办情况加强专项考核、定期发布通报。规范实施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有序推进检验检测人员电子证照工作。

  四、立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需求

  12.聚焦热点服务民生。聚焦老旧住宅电梯安全,完成“1万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为2万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重点工作,探索电梯安全评估与定期检验并轨实施,加强安全评估结果应用,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积极配合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和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工作,严把监督检验关,强化加装电梯质量跟踪,规范加装电梯后续管理。协同配合“停车难”综合治理,严把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加强安装使用环节监管,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保障。继续做好民生相关投诉咨询处置工作。

  13.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深化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作,开展监察技能比武和检验能力比对活动,推动特种设备信息互通互认、数据共享。服务“乐高乐园”主题度假区、上海耀雪冰雪世界、迪士尼新片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氢能产业发展,强化风险研判,严格加氢站审批,完善监管措施。

  14.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研究细化工作举措,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持续加强锅炉节能监管,强化源头节能监管,提高在用锅炉能效测试覆盖率。推动标准修订,提高能效指标,逐步淘汰低效落后的老旧锅炉,减少碳排放,更好助力“双碳”。协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定期通报内燃场车环保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电梯产品噪声测试,强化噪声污染源头管控。大力实施特种设备质量提升行动,助力产业发展。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履职能力

  15.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地方立法。制定发布《上海市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细则》《上海市智慧电梯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规范》《叉车智慧化安全管理系统功能规范》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引,推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系统化;修订发布市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6.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安全监察员队伍建设,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各类培训课程设置,充分发挥实训基地作用,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培训实效。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监察和检验标兵评选,举办特种设备业务知识竞赛,评选筹建市级监察讲师团,鼓励各级监察机构建立特种设备导师制。加强先进事迹宣传,弘扬“四特”精神,培育勇于担当、勤于钻研、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监管队伍。

  17.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风险预防、安全研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组织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承担和参与监督检查、安全评估、课题研究等,激发各类组织潜力,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指导帮扶、行业诚信自律、法律宣贯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动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18.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种设备普法宣传活动。在“3·15”、电梯安全宣传周、安全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加市民群众安全文明使用特种设备的常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和落实“两个规定”等为重点,加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