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国家能源局《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落实全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及节假日期间在建电力项目施工安全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汛期电力施工安全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及水旱灾害形势研判,今年我市气温偏高、降水偏多,总体涝重于旱,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汛期在建电力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之“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超前研判安全形势,提前制定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年度重大在建电力项目清单和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切实加强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建电力项目深基坑、高边坡、施工渣场、重大设备吊装等高风险点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汛期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特点,完善在建电力项目度汛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巡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市经济信息委《关于全面落实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安全措施上狠下功夫,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电力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