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12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晋城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市政办〔2020〕54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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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12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晋城市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市政办〔2020〕5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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