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控〔1997〕020 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1997-01-13生效日期:1997-0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一项法定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强化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基础。自1987年以来,我局先后进行了水、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申报登记的试点工作,1992年以国家环保局10号令下发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和相应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要求在全国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应在1995年底以前完成地、市级以上城市的申报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又明确提出了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应在1995年底前大型及特大型城市完成占工业耗水量75%以上企业、中小城市完成占工业耗水量85%以上企业的申报登记及其汇总;大气排污申报登记应在1995年底以前完成地、市级以上城市的申报登记工作,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动态档案和管理制度(环控[1995]294号);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应在1996年前全面完成(环控[1995]615号);环境噪声申报登记在1996年10月底前完成(环控[1995]294号)。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已按要求开始进行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统一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其中北京、天津、江苏等省市已经基本完成,但仍有一些省市进展缓慢。

  最近,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为保证计划和目标中“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的完成,必须抓好排污申报登记这项基础工作,现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提出以下要求:

  1.为使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各地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排污申报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1)全面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范围应严格按10号令的规定执行,即一切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包括:县及县以上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国家确定的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12种污染物(水:COD、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镉、六价铬;大气:烟尘、粉尘、二氧化硫;固体: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及水中酚应列入排污申报登记必报内容。

  (2)统一申报,统一软件。尚未开展和正在准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的地方应将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四种污染要素同时进行统一申报。

  含水、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的《国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软件现已编制完成,将于近期组织培训,推广使用。已经和正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地方必须按照我局编制的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软件的统一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和数据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应于1997年底前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工作总结于1997年底报我局。

  3.各地应依据10号令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正确界定变更申报的范围,及时了解和掌握排污变化的情况。

  4.为了进一步适应总量控制工作的需要,结合近年试点工作的实践,依据10号令,我们对《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中的部分内容作了适当的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及其填报说明(见附件)下发,请各地严格按此组织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在排污申报登记中增加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内容的说明

  按照国家环保局“关于‘九五’期间加强污染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各级环保部门应掌握本地区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量和生产量情况”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中,按以下表格增加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内容。

  一、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行业说明

  (一)所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由有机氟化工生产企业生产

  (二)本表所涉及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是我国企业最常用的,一般一个企业仅用一种物质,冰箱等制冷生产企业可能使用两种或三种物质。

  (三)CFC-11、CFC-12一般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和喷雾剂,因此,泡沫塑料制品厂,保温材料厂、制冷设备厂、气溶胶制品(如摩丝、发胶、杀虫剂等)多使用此两类物质,烟草行业亦使用。

  (四)CFC-113、四氯化碳、甲基氯仿一般用作清洗剂,因此生产印刷线路板、精密金属零部件等的企业多有使用,如计算机、照相机、调谐器等工厂。

  (五)Halon-1211和Halon-1301是灭火剂,因此消防设备厂多使用。

  (六)HCFC-22是制冷剂,一般用于商业使用的空调、制冷设备中,家用空调也使用此类制冷剂。

  (七)HCFC-141b是发泡剂,一般用于泡沫塑料制品厂、冰箱生产厂,以及保温材料生产厂。

  (八)甲基溴用作土壤杀虫剂、粮仓熏蒸剂等。

  (九)其他消耗臭氧层物质还包括CFC-114,CFC-115,HFC-123等多种,但其用量较小,因此不作为申报重点。

  二、具体填报说明

  (一)1995、1996、1997年产用量是指企业在这三年生产或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数量,统计口径以自然年为标准。

  (二)用途主要区分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喷雾剂、清洗剂等。

  (三)来源指国产或进口,对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可填入有无出口情况。

  (四)单价指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吨产品卖出或买入价格。

  (五)年产值对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指每种产品的产值,对使用企业而言,是指直接使用或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的产值。

  (六)产品一栏是指直接使用或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品名称。

  (七)“有无替代计划”是指企业在“九五”期间有无替代计划,若有填入采用的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

同地区相关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CAEPI 46-2022)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