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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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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函[2006]395号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06-10-13生效日期:2006-10-13
天津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请示》(津环保固〔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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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0-2882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