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危化函(2006)96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06-11-13生效日期:2006-11-13

黑龙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函》(黑安监函字[2006]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增加储存设施属于储存危险化学品扩建工程项目,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36号)有关要求事前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二、被依法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在隐患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可按新设立的单位予以受理。申请时如涉及储存危险化学品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关于新建工程项目相关规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同地区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同专业相关
无相关记录
同行业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