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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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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