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所致急、慢性直肠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局部大剂量意外照射、盆腔肿瘤放射治疗所致的直肠粘膜损伤者。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急性放射性直肠炎 Acute radiation proctitis
指直肠(主要是粘膜)受到电离辐射(χ,γ及电子辐射等)超过该器官耐受剂量在半年内所引起的急性直肠炎症。
2.2 慢性放射性直肠炎 Chronic radiation proctitis
由急性放射性直肠炎迁延而来或直接照射半年后引起间质纤维化,闭塞性血管内膜炎而引起局部组织缺血所致直肠慢性炎症、肠道狭窄、溃疡和瘘管形成。
3 诊断与处理
3.1 急性放射性直肠炎的诊断与处理
3.1.1 诊断标准及临床分度
3.1.1.1 直肠部位受分次照射或等效一次照射直肠累积吸收剂量范围:45Gy~6OGy。
3.1.1.2 盆腔器官肿瘤,采用腔内照射或外照射(近、远距离照射)治疗或直肠局部大剂量意外照射后数日出现里急后重,排粘液便、腹痛等,数周甚至在半年内,临床上出现肠道功能紊乱(便秘或腹泻),不同程度的腹痛,便血、肛门刺痛、大便时坠痛等直肠反应。
3.1.1.3 纤维肠镜检:粘膜水肿、充血、出血灶、糜烂乃至坏死。
3.1.1.4 临床分度:
Ⅰ度 腹痛、肛门刺痛、稀便、偶尔便血;粘膜充血、出血点、粘膜浅表糜烂
Ⅱ度 里急后重、便急、排便频繁、稀便、大便时坠痛、经常有便血;粘膜糜烂脱屑、溃疡形成
Ⅲ度 里急后重、便秘、稀便交替、大便时肛门刺痛、全血便;肠壁深度溃疡坏死
3.1.2 处理原则
凡在放疗过程中或局部大剂量意外受照后,直肠出现早期直肠反应伴有便血时,应立即暂停放疗或脱离射线,首先给予对症处理,并应进行综合治疗。
3.1.3 全身治疗
直肠反应严重时,伴有溃疡、血便,均应卧床休息,镇静,给予全身治疗。
3.1.3.1 加强营养,给予高蛋白和富含维生素(如维生素C、E、A及B族)和微量元素的饮食,注意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纠正贫血。
3.1.3.2 加强抗感染措施,应用有效的抗生素。
3.1.3.3 根据病情需要,可使用高压氧治疗,各种蛋白水解酶抑制剂,自由基清除剂和增加机体免疫功能的药物。
3.1.3.4 必要时,可使用活血化瘀,改善微循环结合辨证方法的中医、中药治疗。
3.1.4 局部治疗
3.1.4.1 药物保留灌肠:早、晚各1次。灌肠液:(1)氢氧化铝乳剂40~50ml;(2)复方普鲁卡因灌肠液(0.25%普鲁卡因200ml加庆大霉素8万单位、强的松10mg加1‰肾上腺素1~2ml);(3)维生素B121mg加庆大霉素8万单位加冰块少许;(4)3%磺胺胍混悬液;(5)维克斯溶液;(6)复方云南白药等。
便血不止时,可用低浓度(5%~10%)福尔马林溶液保留灌肠或在直肠镜观察下,出血点明显,用10%低浓度福尔马林溶液腔内局部敷贴治疗。
3.1.4.2 直肠溃疡出血严重,必要时应手术治疗。
3.2 慢性放射性直肠炎诊断与处理
3.2.1 诊断标准及临床分度
3.2.1.1 诊断标准
盆腔器官肿瘤曾受放射治疗或直肠局部意外照射(曾有急性直肠炎史)致使直肠粘膜损伤后半年以上,数年甚至十余年出现排便困难,大便变细或排便频繁、稀便、便血,大便时坠痛等晚期直肠反应,直肠狭窄、溃疡、瘘管形成。
3.2.1.2 临床分度
Ⅰ度 偶见便血,粘膜水肿,排便不规则,稀便或便秘;
Ⅱ度 常见便血,粘膜肥厚、直肠狭窄,排便困难,尚可用药物缓解。
Ⅲ度 全血便、溃疡或接管形成,直肠狭窄,排便严重困难,甚至梗阻。
3.2.2 处理原则
凡已经确诊为慢性放射性直肠炎的患者,除治疗必需之外,严禁再作直肠镜检查。长期便血,出现贫血现象,根据临床症状,对症处理,抗炎止血,润肠通便等。饮食以富含营养易消化,少纤维素的食物为主。必要时卧床休息减少疲劳。
3.2.3 全身治疗可参照急性放射性直肠炎的处理。
3.2.4 局部治疗
3.2.4.1 药物保留灌肠:中药白芨糊剂加锡类散;抗生素加肾上腺素等渗溶液;氢氧化铝乳剂加普鲁卡因液,也可以参照急性放射性直肠炎的治疗。
3.2.4.2 直肠镜直观下,用纤维蛋白明胶或10%浓度福尔马林溶液内敷贴出血点。
3.2.4.3 直肠狭窄,甚至梗阻,出血严重以及瘘管形成,均需手术治疗,如直肠改道等手术
(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