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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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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水务(海洋)〔2010〕23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水务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0-05-19生效日期:2010-05-19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中心城各区建委:
  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依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借鉴了国内外部分大城市的相关经验,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规划经过了专家评审,征询了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9月报送市政府并取得同意。现将《上海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规划,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抓紧落实和控制本区域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用地,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的工程建设,以进一步提升本市水环境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一、规划必要性及主要特点
  (一)规划必要性
  近年来,上海市水环境的治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随着水污染控制工程措施大规模上马,伴随着污水处理而来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日益突出。另外,随着雨、污水管道和泵站输水能力的提高,每天会有大量含有颗粒物、杂质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进入排水管道输送系统,须定期清捞,造成通沟污泥和泵站垃圾产量也随之显著增加。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海市城市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必须加快制定与污水专业规划相适应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上海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二是贯彻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要求,实现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理处置同步,推动污水处理厂功能完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的需要;三是明确本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理技术路线,确保污泥安全处置的需要。

  (二)主要特点
  《上海市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注重统筹兼顾,强调系统性和整体性。本次规划范围覆盖全市,对中心城区污泥的处理处置予以重点研究,并提出郊区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初步方案,为今后编制各区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提供指导意见;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强调区域特点。根据上海城市土地资源紧缺、降雨多、人口密度较高、经济较为发达的特点,参考了国外类似城市的污泥处理处置的成功经验,制定适合上海城市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三是注重可操作性,强调近远结合。根据中心城区、郊区城镇污水厂规模、分布特点,以及污泥处置出路的消纳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近期注重发挥老港垃圾填埋场的作用,做到平稳过渡,远期优化系统布局,满足上海城市发展的需要。
  四是注重科技支撑,强调基础课题研究。本规划为全国各省市层面第一个污泥处理处置规划,且因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规范不够完整,可借鉴的相关经验较少,本次规划以多份基础课题研究为基础,对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宝贵经验,以确保污泥规划的科学性。

  二、污泥处理处置现状
  目前上海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缺乏一个系统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污泥污水处理不同步;二是污泥处理处置以未达标填埋及应急填埋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污泥处理方式与处置出路缺乏统筹协调;四是污水成分复杂,污泥处理处置难度增加。

  三、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以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为基本要求,以资源化利用为发展方向,优化布局、集约高效、统筹协调、综合利用,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污泥处理处置系统。
  (1)近期(2012年):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5%以上;经处理过的污泥要同步有效处置;
  (2)远期(2020年):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经处理过的污泥要同步有效处置。
 (三)规划范围及规划研究对象
  本次规划范围覆盖全市,总面积6340.5km2。
  规划研究对象为城镇排水设施产生的污泥,按产生源头可分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城镇排水管网通沟污泥、雨污水泵站系统栅渣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沉砂池沉砂。
  (四)规划编制依据
  1.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
  2.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修编(2007年3月)
  3.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
  4.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05年12月)
  5.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

  四、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一)污泥处置出路分析
  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上海城市水环境特点,上海污泥潜在的最终出路主要为焚烧后建材利用、土地利用及卫生填埋三个方面。
  污泥焚烧后建材利用,主要用于沟槽回填、道路三渣、海塘内青坎维护等。
  污泥无害化后土地利用,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的基肥。考虑上海污泥的含量,人口密度大的特点,建议污水厂污泥主要在外环线、郊区林带等绿地适量应用。
  污泥减量化后卫生填埋,主要出路为垃圾填埋场。根据相关规划,本市中心城区污泥填埋出路主要为老港填埋场。
  (二)系统布局
  根据《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修编》,全市污泥的处理处置以污水处理系统的区域为基础,同样按6大区域进行,各污水系统内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规划由企业自行进行达标处理和安全有效处置。全市形成“中心城区以焚烧后建材利用为主,兼顾土地利用和卫生填埋;郊区以土地利用为主,焚烧后建材利用和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置格局。
  (1)石洞口区域
  规划石洞口区域设置集中式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服务对象为石洞口、泰和、吴淞、桃浦污水厂,污泥处理工艺为脱水+干化+焚烧,处置工艺为建材利用,污泥处理厂选址石洞口污水厂。
  (2)竹园区域
  规划竹园区域设置集中式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服务对象为竹园一厂、竹园二厂、曲阳、泗塘污水厂,处理工艺为脱水+干化+焚烧,处置工艺为建材利用,污泥处理厂选址竹园污水厂。
  (3)白龙港区域
  规划白龙港区域设置集中式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服务对象为白龙港、天山、龙华、长桥、闵行、莘庄等六座污水厂,污泥处理厂选址白龙港污水厂。近期白龙港污水厂污泥处理工艺为厌氧消化+脱水+干化(部分),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视土地利用消纳情况,考虑进一步焚烧后建材利用的可能性,进行用地控制。远期增量部分污泥处理工艺为脱水+干化+焚烧,处置工艺为建材利用。
  (4)杭州湾沿岸区域
  奉贤区:由于污水水质情况比较复杂,污泥处理方式确定为脱水+固态好氧发酵。远期视污泥量增长趋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污泥性质等情况保留卫生填埋和污泥焚烧的双重可能性。在奉贤东部及西部污水厂控制规划用地。
  原南汇区:根据其区域位置的有利条件,原南汇区域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预处理,初步拟定处置工艺为卫生填埋(老港填埋场)。
  (5)嘉定及黄浦江上游区域
  嘉定区:嘉定安亭、嘉定新城、南翔污水厂的污泥近期处理处置方案为脱水+固态好氧发酵+卫生填埋。嘉定北部污水厂近期考虑采用污泥制煤技术消纳北区厂的污泥。远期视嘉定区污泥增长趋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保留脱水+干化+单独(或混合)焚烧+建材利用的可能性。
  青浦区:青浦区规划建设青浦南部、北部2座污泥处理厂。青浦南部污泥处理厂服务对象为练塘、金泽、商塌、西岑等4座污水厂,青浦北部污泥处理厂服务对象为青浦、青浦第二、青浦第三、华新、徐泾等污水厂。由于污水水质以生活污水为主,污泥泥质较好,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污泥处理工艺同样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
  松江区:松江区规划建设松江南部、北部2座污泥处理厂。松江南部污泥厂服务对象为叶榭、泖港、新浜等污水厂;松江北部污泥厂服务对象为松江新城、松江东部、东北部及西部第一、第二等污水厂。松江区各污水厂污水水质以生活污水为主,污泥泥质较好,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
  金山区:金山区规划建设金山南部、北部2座污泥处理厂。金山北部污泥厂服务对象为枫泾、兴塔、廊下、枫亭等污水厂,由于污水水质以生活污水为主,污泥泥质较好,远期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金山南部污泥厂服务对象为新江、金山第二污水厂及金山区工业污水厂,根据其污泥的泥质,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为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脱水干化+焚烧,处置工艺作为卫生填埋覆盖土或焚烧后建材利用。
  (6)崇明三岛区域
  崇明岛规划建设城桥及陈家镇2座污泥处理厂,城桥污泥处理厂服务对象为城桥及新河污水厂,陈家镇污泥处理厂服务对象为陈家镇及堡镇污水厂。由于岛域污水以生活污水为主,污泥泥质较好,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横沙岛规划有1座污水处理厂,选址为横沙污水厂,初步拟定污泥处理工艺采用脱水+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置工艺为土地利用。长兴岛规划有1座污水处理厂,初步拟定长兴污水厂污泥脱水后进行固态好氧发酵或其他处理工艺,运至长兴岛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一并处理。
  (7)应急污泥填埋
  拟对白龙港污泥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上海应急污泥填埋场,用于石洞口、竹园污泥焚烧厂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以及白龙港污水厂土地利用污泥春夏季节的临时堆场。

  五、通沟污泥、泵站栅渣及污水厂沉砂池沉砂处理处置规划
  拟在中心城区长宁区建设通沟污泥处理厂(试点),在其他区选址建设通沟污泥中转站,污泥经沉淀脱水后,通过环卫码头外运填埋处置。根据长宁区通沟污泥处理厂运营情况,远期考虑在其他区建设通沟污泥处理厂。近期各通沟污泥中转站占地规模暂按通沟污泥处理厂控制。
  拟在郊区分别建立通沟污泥中转站,通沟污泥在中转站沉淀脱水后,运送到郊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雨污水泵站栅渣及污水厂沉砂池沉砂的有机物含量较低,产量较低,性质类似与城市垃圾,宜与城市生活垃圾一道填埋处置。

  六、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措施
  1、完善标准。为了防止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潜在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必须制订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体系。为了保证污泥处理处置企业质量标准的有效实施,应当建立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为了保证监测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应当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第三方质量监测和污泥动态信息收集系统。为了保证对周边环境无不良影响,应加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
  2、市场引导。制订合理的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政策,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维护生态平衡。
  3、完善职能。加强政府和行业的监管,对污泥的处理处置全过程加强监管,以保证不因处理处置而造成二次污染或者危害,制定对污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应用等过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使得污泥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安全可靠的运输,满足污泥最终出路要求的有效处理处置,安全的应用。

  七、建议
  1、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
  2、加快制定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补贴政策。
  3、结合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各郊区县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的深化编制,指导推进郊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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