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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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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危险化学品类

颁布日期:2013-07-11生效日期:2013-07-11

监管三科、执法监察支队,各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监〔2009〕400号)等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监管原则,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安监管〔2009〕167号)要求,我局已经确定了全市1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等级(详见附件1),具体明确如下:

  (一)属于A类企业的,监管三科每年组织督查的比例不少于该类企业总数的60%(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镇(区)安监分局每月应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

  (二)属于B类企业的, 监管三科每年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镇(区)安监分局每月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且每年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三)属于C类企业的, 监管三科每半年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镇(区)安监分局每月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此外,监管科室及各安监分局每年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均不少于1次。

  (四)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行为。监管科室和各安监分局的监管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督查,逐项对照督查内容详细记录督查结果,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检查表》(附件2),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存在隐患问题。每次督查均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督查台帐》(附件3)。同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并要求企业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附件4),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情况报表向所在地安监分局报送备案。此外,各安监分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度等级评定和企业类别划分工作,在上述分类标准及督查频次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内企业数量分布、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度的督查工作计划,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督查工作计划表》(附件5),并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督查工作计划表》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统计表》(附件6)报监管三科备案。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创新监管方式,认真履行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各安监分局要及时上报监管三科及执法监察支队,并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督查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局监管三科。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各安监分局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详见附件7)加强日常督查,每季度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监管三科每季度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仓库)进行督查不少于1次,辖区分局每月应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

  监管科室和各分局每次督查均要严格细致,认真填写相关文书《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附件8)、《广东省加油(加气)站现场安全核查表》(附件9)、《广东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检查表》(附件10)、《广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附表11),该检查表与相对应的企业档案一并保存),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同时,必须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执法监察工作

  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已取得安全许可的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组织的执法监察每年不少于1次,要求对已取得安全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察覆盖率达到 1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执法监察覆盖率达到100%。执法监察督查统一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督查台帐》、《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广东省加油(加气)站现场安全核查表》、《广东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检查表》、《广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等表格文书。

  四、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监管三科、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安监分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督查核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局将适时对监管三科、执法监察支队及各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监系统年度考核和镇区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考评年度考核。

  如因我局工作人员(含安监分局)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监管企业因投诉被上级部门查处认定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中山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等级汇总表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检查表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督查台帐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督查工作计划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统计表

  7.中山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备案名单

  8.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

  9.广东省加油(加气)站现场安全核查表

  10.广东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检查表

  11.广东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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