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首页
Portal
EHS法规
EHS项目
E-Learning
EHS培训
文库视频
EHS动态
我要体验
新法速递
在线法规全库
我的法规库
在线EHS法规数据库服务
EHS合规性评估服务
EHS公开课
EHS顾问式服务
E-Learing共生代云学堂
搜索
登录
注册
搜索
搜索
文章
用户
环境健康安全网
›
首页
›
查看评论
一周新闻:2014安全事故问责追踪:部分事故未公布处理结果(12.8-12.12)
评论 (2)
|
发表评论
引用
脚印
2015-1-4 10:24
政府有的是办法,关键就是要做好事故的处理,这样才能教育所有人,提高安全意识,补齐安全所欠下的旧账。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引用
小路爱学术
2014-12-15 22:25
其实有时政府也没办法,既然已经发生了,只能是前车之鉴,关键在于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