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公司做仓管员,患上了职业病,就在他诊疗期间,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昨天,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判决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6.9万余元。
2013-7-24 12:10 - EHS最新资讯
原告单方解除与被告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缘于被告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然原告在本次调岗前2个月,通过双向选择进行过调岗,本次调岗又未提出正当理由,在劳动者李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原告单方决定调岗, ...
2013-3-19 14:46 - EHS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