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建筑的平均能耗是城镇住宅的5~10倍,节能潜力更大。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的方式,是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改造的服务机制,应大力推广应用。”况平认为。 占城镇建筑总量不到3%、总量约4亿~5亿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单体规模大于两万平方米、且采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高,但节能潜力巨大。 据统计,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平均能耗为101.77kWh/平方米·年,与我国城镇住宅单位面积能耗17.4kWh/平方米·年相比,大型公共建筑的平均能耗是城镇住宅的5~10倍。据测算,公共建筑节能潜力普遍在30%以上,有些大型公共建筑甚至可达50%以上。 在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未得到广泛应用,原因何在? 第一,单个项目商业合同额低,企业积极性不高。同样是节能改造,工业节能与建筑节能的合同额相差甚远,工业节能项目的合同额通常在千万级,而建筑节能项目的合同额往往只有数十万元。 第二,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难度大。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机电设备系统、室内环境调节装置、系统运行控制调节措施以及建筑设施运行管理等多个环节,各项技术有机结合才能达到节能效果,过程十分复杂。目前,行业内这样的公司还不多,多数节能公司只能提供单一产品或一两项技术,建筑节能改造中往往只能完成一些最容易的环节。 第三,综合改造周期长、回报慢。综合改造是解决建筑节能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涉及现场测试和诊断、方案分析、图纸设计、产品选购、工程实施、系统调试直至常年运行维护的全过程。从前期洽谈直至投入运营,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而且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办公和经营。 此外,综合改造投入较大,特别是建筑幕墙、门窗、保温等改造是节能的基础,单纯计算投资回报期往往在10年以上,见效较慢。 第四,缺乏约束和惩罚机制。建筑节能是一个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激励和约束必须并重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目前,国内针对建筑节能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奖励政策,极大地推动了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但是,目前针对不节能建筑的约束极为缺失,尤其是对管理和使用的约束几乎是“真空”。据测算,运行维护和使用者的节能意识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高达36%。 政府机构办公建筑是公共建筑中节能资金来源最为稳定的部分,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资风险较小。 因此,业内专家建议借鉴美国经验,把政府机构办公建筑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突破口,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政府机构签订长期的综合改造合同,全面进行综合改造而不是局部或单项改造。 能耗定额是非常有效的约束机制,但由于建筑的复杂性,而且国际上没有成熟的先例可以借鉴,能耗定额的出台需要较长过程。 在此之前,专家建议推行公共建筑能耗公示制度,定期在重要媒体上公布相关公共建筑的名称、业主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项信息。同时,相关部门应尽快配套出台公共建筑能耗公示惩罚细则,明确责任。 目前,我国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力度偏小,专家建议适当加大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补贴力度,尤其是提高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补贴标准。同时,为鼓励综合改造,建议对达到改造规模或者节能量的建筑节能项目给予额外补贴。 专家认为,通过适度提高公共建筑的水、电、气价格,比如采用阶梯价格等,可提高运行维护和使用者的节能意识,最终引导建筑节能依赖市场机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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