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资讯:死亡的魔爪仍然在继续扼住被困在井下矿工的喉咙,新的死亡名单还会继续添加,尽管我们不希望。 我不知道警钟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有,最大的可能一个是,警钟早就被敲破了;一个是,倾听警钟的耳膜麻木了。如果找到两者之间的联系,那就是,任你警钟长鸣我自听之任之。 我不是一个喜欢看事故新闻的人,我所能知道的也只是,2008年鹤岗富华煤矿矿难31人遇难,同年鹤岗泰源煤矿矿难13人遇难,再六年前,2002年鹤岗鼎盛煤矿矿难44人遇难。2005年同是黑龙江省,七台河矿难中171人的生命被无情吞噬。近年来全国矿难死了多少人我不知道,但已经够了,还不够触目惊心的吗? 同质化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不仅叫对于负有事故责任的人麻木,我至少也觉出了一种疲惫。大声疾呼制度缺席,痛心疾首利益驱动,忧国忧民监督不力,其意义只是一个舆论的“群口相声”。对一些地方、一些官员来说是丝毫不关痛痒的,所以如此,仅以矿难来说,在我看来正是拿矿工的生命进行的一次利益的博弈。既然是赌博,他们压上矿工的生命,那么,死难就在博弈者的逻辑之中。死人是早晚的事情,对于我们义愤填膺,对于他们却是异样的平静。说是冷漠也好,那,推动冷漠的力量是什么? 推动冷漠的力量是什么?我不以为是制度的缺失,而煤矿管理者、监管者对煤矿安全事故的经济、刑罚成本畸低更是有力的推手。不要说一个国有大矿,就是一个作坊式小煤窑也不会缺乏制度的规范。问题是它只挂在墙上、写在条文里,对于应该记住并时刻照章执行的人来说,只是一个名存实亡的符号。在我看来每一次下到矿井中作业的矿工他们安全的走出来,还有和妻儿温馨的团聚也许算得上是种侥幸。假如他们再无爬出井口的能力,也许在他们觉得是一起事故,是和自己有关联的事故,甚至在最后一刻会检讨自己的过失。而其实,他们的生命早就压在了利益的赌局中,只是自己尚未觉得,就于浑浑噩噩中死去。(HSE资讯) 在不同的人看来煤矿黑洞洞的井口有不同的蕴含。比如在死难的矿工和家属看来它是一个张着大口吃人的充满贪欲永远不会满足的魔鬼,而在矿主看来,却是黑色黄金的宝藏。就拿国有煤矿来说,上到矿领导班子,下到工区领导,他们的奖金乃至福利无不和产量挂钩。制度催生的无非就是口头上的“安全第一”实际上的“产量第一”。在安全与产量的对弈中,矿工年轻的生命,无疑作为一种个人利益或领导利益的牺牲品。安全责任、有效监管何以在矿工的生命和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向后者妥协,才是需要真正深思的问题,这也正是推动漠视生命的元凶之一。对一起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监管者如果仅仅是撤职的量刑畸轻,就是从制度上对利益群体的妥协。不管以怎么神圣的理由做初衷去为矿难回护,程序的非正义必然导致践踏人性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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