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确保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完好,及时消除火情、火灾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 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办公场所、管辖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监督管理、使用培训以及进购质量的确认、配发、登记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3.2 物流部采购根据综合部对消防器材设施提供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要求,负责采购工作。(EHS中国) 3.3 厂区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管辖区域的部门、车间负责检查管理,并建立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台帐。 3.4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安全“三同时”和工程建设安全预评介的手续办理,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公司综合部移交完整的消防设施配置图和安全技术资料。 4、程序 4.1 消防器材设施包括:消防泵系统、各种类型灭火器、壁式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含消防器材箱)、地上消火水炮、水泵结合器、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与消防管理相关的器材设施。 4.2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管理(谁区域,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4.2.1 各部门、各车间管辖区域内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由车间、班组实施管理;灭火器材实行编号,提供灭火器材的数量,车间负责编号及建好台帐,根据厂区消防器材设施的本设情况,分类入册,建好台帐。 4.2.2 车间、班组,须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要求,每日须消防器材设施,落实日常“四包”要求,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确保其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隐患,须及时填写《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检查记录表》,报告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严防谎报,瞒报和拖延不报。 4.2.3 各部门、车间的主管,应经常教育所属员工,清楚工作岗位的火险程度和防火措施,培训员工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2.4 消防器材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情、火灾事故动用后,动用的车间、班组,应及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报送综合部安全补发,同时依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的要求,立即口头报告主管和综合部安全,并在24小时内真实填写《中纺集团工厂事故报告》,报送综合部安全。 4.2.5 各部门、车间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设施的,填写《动用消防设施申请表》,履行动用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此表中的注意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动用, 否则,按违规处理。 4.2.6 因生产特殊情况需用消防水,为避免随意动用本市的消防水带,综合部安全应据情向各生产车间配发1条水带,以备急用。 4.2.7 壁式消防栓的周围,禁放各种杂物,在距其1米内不准有建筑物或堆放其它物资;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处,便于紧急灭火使用。 4.2.8 消防器材设施纳入班组设备巡检内容,交接前应将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等情况,清楚体现在设备巡检记录中,班组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白班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存在问题,需更换或补发的,由当班班组长负责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解决,夜班发现存在问题,由当班班组长做好交接记录后交由白班解决。 4.2.9 各生产车间,在每月28日前须向安全主管部门反馈《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对厂区的消防器材设施彻底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厂区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报告主管,下发《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通知书》,责成相关部门、车间或单位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发布《通报》。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向安全主管书面汇报消防器材设施综合管理情况。 4.2.10 各部门、车间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安全过冬,每年进入冬季前,应根据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线的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专职安全员应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4.2.11 各种报警器、危险气体检测仪、爆炸物检测表等安全设施,相关部门须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非公司专业人员,禁止乱动、乱用,严禁将其擅自外借。 4.2.12 各车间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须做好明显标识,以备人员紧急安全疏散;各种报警装置和相磁按钮,严禁无火警随意乱动。 4.12.13 严禁圈占、埋压地上消火水炮的阀门井和占用消防通道,严防在其上存放物料,摆放堆放杂物等,若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相关部门、车间须向综合部写申请,即写清部门、占用原因、占用时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综合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 4.12.14 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每季度由部门试验一次,确保其性能完好,试验前,应通知综合部。 4.12.15 委外单位在厂区或车间内的各种动火作业,严禁动用我司的消防器材设施,相关部门、车间应规范其自带灭火器材。 4.12.16 综合部每年组织员工进行1次消防技能竞赛和《紧急事故应变预案》的演练。 4.2.17 配合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指导,对其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车间须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公司综合部反馈。(EHS中国) 4.2.18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须认真扎实,严防流于形式,实行班组安全管理责任制,因疏于管理,造成其丢失、损坏,公司严厉处罚当班责任人,同时追究车间、部门的管理责任,由此影响初级灭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2.19 各生产车间,在每月28日前须向综合部反馈《消防器材设施点检表》;公司专职安全员每月须对厂区的消防器材设施彻底核查一次;严格落实厂区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4.3 消防器材设施的添置、更换、检测及维修 4.3.1 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消防对象欲需添置消防器材设施或发现消防器材设施失效、丢失、筒体磕碰变形、设施配件破损等,应填写《消防器材设施领用申请表》,报送综合部,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4.3.2 综合部,接到部门、车间申请更换、补充、添置消防器材设施后,须坚持及时补换、调查核实、认真处理的工作原则。 4.3.3 消防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车间、班组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对其需进行试压、充装、检测和维修时,由综合部与厂家联系实施。 4.4 奖惩 4..4.1 本规定实施奖惩,执行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4.4.2 总经理签发起,实行本管理规定,其它消防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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