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10月8日,黑龙江海林中储粮租赁库发生火灾,库中临时存有玉米42000吨,该火灾过火面积达6000平方米,同时,在9日对海林市委宣传部核实过程中,官方对记者回复为“非国储粮”。(EHS.CN) 9日10时许,记者获知新闻线索,黑龙江海林一中储粮租赁库发生大火,记者第一时间与海林市委宣传部门进行求证,该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起火粮库并非中储粮库,是一企业粮库;而记者再次询问库内存量是否为“国储粮”时,该工作人员确认非“国储粮”,并向记者表示稍后会有海林官方的调查材料。 随后,在海林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官方材料中提到:起火粮库隶属于耐力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8月停产,2013年秋将车间出租给海林市广源粮贸有限公司用于粮食储备,储量大约42000吨,粮食存储面积20000多平方米。此外,材料中并未提及粮食属于“国储粮”。 在9日采访中,海林官方多次对记者否定了起火粮库的性质。10日记者再次对海林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求证,为何会存在地方对粮库概念混淆不清的情况。海林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在9日的调查过程中,海林当地“安委会”调查中,货主存在了瞒报行为。 一起持续数十小时的大火,期间当地官方对记者采访过程中粮库性质进行混淆,究竟是货主个人的瞒报行为?还是当地政府草草定论? 观点评论:安全生产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疼 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海林市委宣传部证实,8日黑龙江海林中储粮租赁库发生火灾,库中临时存有玉米42000吨,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截至10日7时许,火灾被扑灭,大火持续50余小时。目前,火灾造成的损失正在核查中。(EHS.CN) 见此消息,笔者自然又想到了2013年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造成80个粮囤、揽堆过火和恶劣社会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事隔一年半,又是中储粮,还在黑龙江又发生持续50余小时的大火。不能不让人心存疑虑:中储粮怎么又失火了?去年火灾事故教训吸取了没有? 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再看一看《2013年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原因分析,以从中得到警示并吸取教训。事故直接原因:粮库作业过程中,皮带式输送机在振动状态下电源导线与配电箱箱体孔洞边缘产生摩擦,导致电源导线绝缘皮破损漏电并打火,引燃可燃物苇栅和麻袋,并蔓延至其他79个粮囤、揽堆货位的苇栅苫盖物。 间接原因:一是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等工作不力,对林甸直属库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力、现场管理混乱和隐患排查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等问题监督管理严重缺失;三是中储粮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不严、不实,对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到位;四是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林甸消防大队对中储粮林甸直属库消防安全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粮库存在的火灾隐患;五是林甸县工信局、粮油检验监测站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得力;六是林甸县政府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面对这样一起火灾责任事故,中储粮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如果都能深刻吸取中储粮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都能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加以严格执行,坚决治理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都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持之以恒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防患于未然…… ,事故一定会减少,重特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一定会得到根本好转。 然而,我们做的很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实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切不可掉以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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