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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开展“打非治违”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2-4-25 08:1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042 | 评论: 0 | 来自: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摘要:马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源头治 ...
  国务院4月17日在京召开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从4月中旬至9月底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马凯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同时要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然是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2011年,全国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例为41.5%和46.0%,非法违法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例达61.1%和65.O%;今年一季度,非法违法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例上升到46.5%和49.0%。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9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马凯强调,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经过这次专项行动,首先要做到重点治理领域不允许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不留死角;新设立企业,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设立。专项行动后,依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马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马凯还对全面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吸取近年来汛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应急,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就专项行动方案作了说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同志就相关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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