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4·26“地王大厦火灾事故系大意所致
2012-5-2 10:4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782 |
评论:
1
|
来自:
广西日报
摘要:因疏忽大意,网络机房维护员下班后未关闭排气扇便离开,酿成火灾。5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今年“4·26地王大厦火灾事故”责任人韦某已被南湖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因疏忽大意,网络机房维护员下班后未关闭排气扇便离开,酿成火灾。5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今年“4·26地王大厦火灾事故”责任人韦某已被南湖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4月26日凌晨2时许,南宁地王大厦22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及时到场扑救,火情得到控制,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南湖派出所认真开展调查,依法追查责任人。南湖派出所协同消防支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发生火灾的22楼是地王大厦广西某融资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因该公司网络机房维护员工韦某下班后未关闭机房排气扇而酿成火灾。由于个人的疏忽大意、过失引起火灾,虽未构成犯罪,但已涉嫌违法。4月29日,南湖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