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金沙江水电开发的争论再掀波澜。近期,有媒体以“金沙江规划建25座电站不到百公里就有一座水库”为题报道了金沙江水电开发计划。 报道刊出后不久,在网上引发了激烈论战。从国家水电政策到水电开发生态影响,从规划到环评,从水电技术到水库功能,此次论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 金沙江干流落差达3300米,水力资源有1亿多千瓦,占长江水力资源的40%以上。如此丰富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起来,效益可观。为何还会不断地引起激烈争论呢? 首先,对水电开发破坏生态的担心一直存在。查阅相关文件可以发现,“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西部开发“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积极发展水电”。显然,从国家层面来讲,考虑到我国能源需求不断攀高和减排需要,发展作为清洁能源的水电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有一点不能忽视,两份文件都为“积极发展水电”加上了一个限定: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如果在开发水电的过程中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肯定不符合政策初衷。 资源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生态脆弱的地区。金沙江全流域共计划开发25级电站,装机规模相当于4座三峡。如此大规模的开发,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同时,水电项目多处于上游,公众担心一旦上游生态遭到破坏,下游也会跟着遭殃。 其次,一些水电项目的环评问题一直存在。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水电开发在环评阶段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不少水电开发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就在此次要开发的一些新的水电项目中,就有项目曾因环评问题被相关部门叫停过。 况且,同一流域的水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累积性和叠加性,即使单个项目环评过关,25座电站叠加起来,环评能否过关呢?如果能够把这些问题都说清楚,公众的质疑自然就会消失了。 第三,公众担心公共利益无法保障。水资源是公共资源,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谁来保障公共利益?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公共利益存在让位于其他利益的嫌疑。 以发电用水与生态用水为例说明,一个比较理想的状况是,首先要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但现实是,丰水期,需要水电站发挥蓄水抗洪功能时,考虑到大坝安全因素,水电站有可能要放水;枯水期,需要水电站开闸放水时,考虑到自身发电需要,水电站很可能要蓄水。从已经建成的大型水电站的表现看,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 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损失了生态效益,为了局部利益而损失了全流域利益,为了部门利益而损失了公共利益,公众当然不会答应。 因此,面对公众的关注和质疑,相关方面不能心生怒气,而应保持一种科学理性的态度,因为争论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质疑本身就是促进水电合理开发的动力所在。 相关方面应该认真想一想,该做的论证做了没有,该规避的风险想到了没有,该保障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否则,谁能保证水电开发不会成为新的“公地悲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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