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安排了减排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等七大类工程项目,预计投资4000亿元左右。 《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1.9%、12.9%、14.8%和17.5%,地表水劣Ⅴ类水质的比例不超过15%,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不低于50%,市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不低于80%,林木覆盖率不低于22%。 到2015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流域水质加快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工程达到序时进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6项环保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三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四是大力实施综合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五是全面推进生态建设,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六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江苏省政府要求,要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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