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明确提出,依法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建立规范全民环境意识评估体系,建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 四川省率先出台了《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将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引入环境宣教领域,为有效推动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绩效评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值得各地借鉴。 今年1月,四川省出台了全省首个《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并于日前召开了首次评估会议,对2011年全省环境宣教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估。成都、绵阳、德阳、凉山等市、州环保局被评为优秀。 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指出,众所周知,环保工作靠宣教起家,环境宣教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如何推动环境宣教工作创新突破,如何使环境宣教工作也能像环保中心工作一样,实现目标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却是环保系统普遍面临的一道难题。 为破解这道难题,四川省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反复调研、论证、草拟、修改,最终出台了全国首个《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将环境宣教工作的常规内容和创新管理纳入了绩效评估体系,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估来调动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宣教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引导环境宣教工作,进而推动全省环境宣教整体水平提质升位上台阶。 据四川省环保厅宣教合作处处长茆爽介绍,四川省在《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中,将全省21个市、州环保局作为评估对象,将各地每年度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评估内容,实行量化标准打分。具体评估内容包括环境宣传、环境教育、宣教能力建设、宣教基础工作、宣教特色创新等,共计五大方面19小项。根据不同内容设立了不同分值,总分为100分,其中环境宣传35分、环境教育30分,基础工作、宣教能力、特色创新35分。评估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四川省环保厅于5月16日~18日开展了首次全省环境宣教工作绩效评估,首次评估采取省级评估和市、州互评各占50%权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各市、州自评的基础上,四川省环保厅领导、宣教部门负责人与全省21个市、州环保局法宣科(处)长共同组成评估小组,在评估对象各市、州环保局现场陈述和成果现场展示之后,进行现场评定。 首次绩效评估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优化环境宣教绩效评估管理进行了现场研讨。 茆爽表示,通过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这一共同的评价体系,全省环保宣教系统自下而上形成了一个抓手,增强了上下联动。
|
后一篇: 广东44家企业或被亮“红牌”
路过 |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