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管理最有效的手段是什么?人们很容易会想到一个字——“罚”,因为在现实生活里,“罚”,的确很有市场。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个企业,“罚”的影子随处可见。上班迟到要罚款,交通违章要罚款,违规操作要罚款……尽管反对的声音此起彼浮,但“以罚代管”现象仍很盛行。 日前,在顺德一家厨具厂打工的孙小姐对“因迟到、着装问题而被公司罚款30元”的事很有看法,这已是她第三次被罚了。“什么都用罚款来解决,一点都不和谐。可这又能怎样,我需要挣钱”,孙小姐内心的不满,也反映了当下企业员工的一种无奈心态。 造成这种现象的,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不外乎有这样的想法:“说服教育终究慢,直接罚款最可行”。因为起码通过一纸罚单,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由此在唇舌上也不用太费功夫。 尽管在国家颁布的劳动法上有“对职工罚款的额度只要不超过月工资的20%不属于违法行为”的说法,但这种做法却并不值得提倡。企业发展需要人才,而罚款对人才打造毫无益处。由此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当为企业敲响警钟。 以罚代管,职工心里很受伤 “出来混,不过是想挣几个养家糊口钱”,这是职工心里最朴素的想法。一个月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到头来,还要自掏腰包拿出一些“贡银”兑换罚单。或许其真有可罚之处,但一罚之下,损害的毕竟是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遇到气量小的,与管理者发生口角也不是没有可能。遇到火气大的,一拍两散,也不足为怪。如果长此以往,就会给企业弄出不和谐的声音。罚几个钱事小,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事大。 分摊罚款任务,职能部门无奈之举中“守株待兔” 在罚款任务的催逼下,作为承担罚款任务的部门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发现违章要立即“撒鹰逮兔”,否则完不成任务,交不了差,月底还要被考核受罚。因此,这就会导致管理变形,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管理部门即便没有“下饵诱捕”的想法,也不会对违章行为提前警示,只等职工违章后抓个现形,让职工挨罚没商量。 管理人员没章法,成为制度之外的另类人 通过对一些企业的调查发现,在内部管理中,作为管理者总想着管别人,而把自己单列在制度之外。甚至有的管理者还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我是管理者,难道也要同工人一样?”。不知这样的管理者,是书读得少?还是一直都这样霸气?但凡一个真正的,有素质的管理人员,无不身先士卒,为职工做出表率。因为他们明白“己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但遗憾的是,总有那么一些不明事理的人,以官者自居、自傲。在他们手里,不仅规章制度要喊冤叫苦,而且也会大大折损企业管理队伍的形象,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 但愿,企业的管理者不要总在“罚”上做文章,要多在“法”上出主意,真正把企业的管理做到实处,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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