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打开上级明传、快报、通报,学习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时,不免被一些事故的受害者瞬间的生命消失和肢体残缺而伤亡感到痛心,简简单单,只要有一个人留心,有一个人提醒,就可以完全避免的安全事故,却又一次在我们身边发生了。 “零违章班组零违章个人、安全年活动”系统内的深入开展,不免让人思考:活动和日常工作中我们在安全教育、安全现场措施落实时都做了些什么?《电力安全规程》学习培训考试,事故案例学习分析;周报、现场票卡填写执行,现场安全到岗到位监督,基层春检自查、领导督查,上级部署,一线执行,该做的我们似乎不曾漏掉一个环节。我们还需要做什么?近读两百字的短文《居安示警》,这里给了我们想要得到的某些答案。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大致内容是:“某攀树的名手,其指定一人攀高树折枝,攀树者至既高且危处时,彼沉默寡言,攀树者降至屋檐高矮时,彼方叮嘱道,谨慎勿慌,吾心发奇问:如此高度,直接跳下去也已无妨,何以反出言提醒?彼答:于此时出警示正当其时,人当高处枝危眼晕,自然心知危惧,不必多言,而看似安全之地负伤失误反多,故必须警示”。 当我们有某些技改、新建等稍大些工程时,从方案制定,周报施工计划书,再到现场“一票一卡一交底”的执行,我们没有去简略某些步骤,现场停电、验电、挂接地、系个人保安线、设围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一切按部就班进行,相对应近年因此发生事故的机率也大大降低。具此也应证故事所得言论:人当高处枝危眼晕,自然心知危惧,不必多言。这里的多言不是不说不做,而是不用再过多提醒,大家在类似工程施工中已形成一种施工作业“三措”保安全的习惯。 再反观追溯,向前两三年的一些伤亡事故,看本身不免让人觉得事故出得有些荒唐,伤死者有些冤,这些往往都是在看似安全,仅是少做了某一个安全措施或者是作业中没有一个人留心并及时提醒就能避免的事。辩其因:只是一些一线人员想当然了些,某些工程负责人、工作监护人经验欠缺了些,一应掉以轻心。再次联系故事“而看似安全之地负伤失误反多,故必须警示”就成了我们当前和今后工作中理应相互常提醒紧敲长鸣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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