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针对如何实施《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若《通知》能不打折扣地落实,必将极大提升和改善安全监管工作。笔者很想说:期盼硬件能更“硬”,也期待软件能不“软”。 《通知》开篇就提到“要全面启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县(区)级安监和煤监机构作为基层、前沿,承担着大量一线监管监察工作,可长期以来却一直处于“没有枪,没有炮,只有一把冲锋号”的尴尬境地。《通知》指出,要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专业装备等三方面加强建设,落实资金投入。 好是真好,但难也真难,千头万绪都落在一个“钱”字上,前两项在中西部地区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而执法装备一块中央会予以专项补助扶持。其实,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各地安监、煤监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都有了极大改善,但执法专业装备的确是我们最欠缺的“短板”。 另一方面,经过仔细阅读发现,《通知》对软件建设提及的不是很多,尤其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从严把控安监系统和煤监机构人员流动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说,在安全监管行政部门中有专业背景的人太少,很多安监局都是从原劳动局、经济局分离出来的,行政、管理人员很多都不是安全专业出身。而在一线监察执法人员中,毕业于化工、矿山、机械等专业的人就更少了,能拥有全日制“安全管理、安全工程”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人简直凤毛麟角。 前不久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新增了很多内容,建议有关部门也能针对“注安工程师”,出台配套的激励措施和政策性引导。比如:鼓励安全监管系统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注安”考试,对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给予一定待遇;一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注安工程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招录人员时,拥有“注安工程师”资质和安全管理、安全工程专业人员优先选录;对基层安监部门、煤监机构管理层级,建议组织部门能优先考虑有安全管理背景的人。同时,还应加大系统内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力度。很多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机构)诸多业务,都是面向社会、面向企业,但却鲜有面向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一充沛的资源优势,通过开展在岗、脱产、轮训等模式,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业务能力。 古有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亦有俗语“没有金刚钻儿,不揽瓷器活”“打铁还须自身硬”。安全监管系统正在与时俱进、成长壮大,我们属于“朝阳”行业领域,前景无比广阔,同时也是任重而道远。 于是,我翘首期盼硬件能更“硬”,也期待软件能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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